画画兼职变 “破财”!我县一居民被骗11768.41元!
典型电诈案件预警
(第一百一十四期)
2025年11月1日,我县未成年人黄某在QQ上结识了一名陌生人。对方称在QQ频道看到了她上传的画作,想请她帮忙画画,并承诺每张支付10元报酬。黄某同意后,对方引导她下载名为“画栈”的APP,要求她注册账号并上传作品。黄某按对方提供的样稿绘制了一幅卡通头像并上传,对方在APP内支付10元购买。
随后,对方提出要通过扫码完成付款,并称因是首次支付,需提供身份证号等信息。得知黄某是未成年人后,对方又要求使用其母亲手机进行操作。黄某拿到母亲手机,按对方提供的二维码进入客服网址,并根据客服指示下载了“钉钉会议”APP。加入会议时,她开启了屏幕共享功能。对方客服以“未成年人需监护人验证”为由,引导黄某下载“云闪付”并登录账户。在屏幕共享的情况下,对方操作登录了黄某母亲的云闪付账户,并知晓了所有操作所需的验证码。对方分5笔转走了黄某母亲银行卡内的资金。在此期间,对方还指示黄某使用提供的手机号登录“小红书”,并通过其母亲的银行卡及微信支付了6笔消费。在对方继续要求转账时,黄某察觉异常,遂告知母亲。母亲意识黄某被骗,立即报警。此次诈骗共计造成损失11768.41元。
警方提醒
1.对 “共享屏幕” 说不:正规机构绝不会要求通过屏幕共享办理业务,任何陌生人提出开启该功能均为诈骗,立即终止操作。
2.死守信息 “三不原则”:身份证号、银行卡密码、短信验证码(尤其是支付类 APP 验证码)绝不向他人透露,这是资金安全的最后防线
3.拒绝脱离平台交易:兼职、买卖等行为务必在正规平台完成,对 “扫码付款”“下载新 APP 操作” 等要求提高警惕,切勿私下跳转陌生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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