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保障所有参保人员的利益,有效防范养老金被冒领等行为发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印发<安徽省推进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静默认证便民化若干措施>》(皖社险函[2021]6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需在一个认证周期(退休12个月,供养亲属6个月)内进行最少一次资格认证。以下在我县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已超过或即将超过一个认证周期未进行待遇资格认证,现予以公示。请尽快通过皖事通APP完成自助认证或持身份证(社保卡)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综合窗口、各社区就近认证,公示期满如仍未完成认证手续的,将暂停发放社会保险待遇,暂停后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将按规定办理待遇恢复和补发。公示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4日—10月31日
联系电话:0555-4312558、4326971、4326972
附件1:含山县2025年11月企业职工养老金拟暂停人员公.xlsx
附件2:附件2: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自助认证指南.doc
含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4日
含山社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