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5日
是第十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主题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
走深走实十周年”
为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
切实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
全力营造
人人知晓关注支持国家安全的
浓厚氛围
4月15日
含山县公安局组织警力
开展国家安全教育主题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民警通过悬挂横幅、摆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与群众互动、现场宣讲答疑等多种宣传形式,积极向辖区群众宣传讲解国家安全知识,深入普及宣传全民国家安全观,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知晓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意义。
同时,民警结合禁毒、反诈等安全知识,向现场群众进行普法宣传,提醒群众要时刻保持警惕,保护好个人信息安全。
此次宣传活动,有效提升国家安全宣传教育知晓度,进一步激发群众参与普法宣传教育的积极性,营造全民共筑国家安全屏障的浓厚氛围。
含山警方将持续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宣传工作,着力推动大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落地生根,不断强化全民国家安全意识,为新时代国家安全贡献公安力量。
什么是国家安全?
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哪些?
这些知识,你要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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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2020年2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强调:“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至此,我国国家安全领域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领域。
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39”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1)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2)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3)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4)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5)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6)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7)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让我们共同守护
国家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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