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14日下午13时许,岳西县莲云乡珠屋村发生火情。经公安机关调查,系和平乡一村民刘某在森林高火险期内,到珠屋村租种的稻田里燃烧秸秆、杂草,造成林地边缘过火面积达1623平方米。2025年1月17日,刘某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2025年3月19日13时许,岳西县响肠镇一村民王某在森林高火险期内,在自家茶叶地内归拢枯枝落叶后进行焚烧,导致周边山林起火。经鉴定,过火面积达7178.12平方米,过火点属于林地。2025年3月20日,王某被公安机关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
在林缘地带焚烧秸秆、灰粪等农事用火行为虽不属于林区违法违规用火,但隐患极大,飞溅火星极易引燃枯草并蔓延至林区,导致森林火灾。请摒弃传统焚烧陋习,采用秸秆还田、集中堆肥、安全位置精准焚烧等方式处理农林废弃物,用火必报备,防患于未“燃”。守护青山绿水,人人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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