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驾驶人要取得驾驶证才能驾驶机动车,机动车也要取得牌证,然而有些人胆子也忒大了,在既无牌又无证的情况下也敢驾车上路。
4月5日,在我市博望区就发生了一起无牌无证驾车上路,逆向行驶导致车毁人伤的交通事故。
当天下午3点20分左右,丁某驾驶无牌照两轮摩托车沿S445省道逆行至邰坊路南侧路段时,与正向骑行的余某发生碰撞,导致余某头部和腿部不同程度受伤,两车严重受损。而且,丁某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交警部门认定,丁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民警对丁某的交通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罚,并且伤者的医药费用也全部由丁某承担。

交警提醒大家,无牌无证驾驶摩托车辆,因驾驶人员未经过正规培训,缺乏相应的交通安全知识及操作技能,具有极大的安全隐患;此外车辆不依法依规上牌,一旦发生事故,缺乏事故保险救济渠道,受害人权益也得不到保障。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依法到当地车管部门给摩托车进行备案登记,并持证驾驶。